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一家小工厂工作了两年多,没有给我签劳动合同,也没有给我买社保。现在我想辞职。我能得到补偿吗?

社会保险
2023-07-12 19:5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判决不服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可以主张用人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并补缴社会保险。如果办理离职手续的,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任何单位或企业,因个人原因辞职的话,是没有赔偿的,只有在个人无过错,单位裁员或无条件解雇你,才有赔偿。但也要在单位和你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你现在还没满三个月,属于试用期。
  • 法律分析:这种情况员工提出辞职,当然应该给予经济补偿。第一,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 劳动者按照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给予经济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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