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妹妹在一起两三年了,没有领证,没有孩子,现在意外死亡,请问能不能得到赔偿
-
法律分析:死亡赔偿金应该归近亲属即死者的配偶、子女、父母或者是依靠死者生前扶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九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
因为没有子女,死亡赔偿金应当由其配偶和父母分配,具体分配比例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院起诉判决。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