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吴律师,你好,我在临海路桥这边的化工厂发生了工伤,停工留薪工资公司在工伤前只发了原工资的一半,这合法吗?

工伤索赔
2023-07-12 22:18: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 工伤期间,公司只给发了基本工资不合法。
    因为在职工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需要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工伤期间,所发的工资其实并不是基本工资。因为这对于某些计件和销量计算工资的员工是不公平的。
    这里的工资报酬是指,在治疗之前十二个月所有工资加起来在取其平均数,这就是工伤期间所发的工资报酬,这是比较合理公正的。
    如果这个平均工资非常高,高出当地所在市给出的标准的300%,那就是按照最高的300%计算,超出的部分不需要再支付。如果是低于市内标准的60%,那就按照60%计算。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 法律分析:向公司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公司支付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 或者向公司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由人民法院通知公司支付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
    (一)故意犯罪
    (二)醉酒或者吸毒
    (三)自残或者自杀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