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的具体程序是什么?

协议离婚
2023-07-12 22:32: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办理协议离婚的程序如下:首先双方准备好离婚协议书和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然后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会先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对于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会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协议离婚要经以下程序予以办理:
    1.当事人共同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2.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后,当事人双方应当再次申请发给离婚证;
    3.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会对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
    4.经过审查后,工作人员对符合条件的离婚申请予以登记。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办理协议离婚时要经过以下程序:
    1、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和离婚协议书等相关资料,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2、婚姻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对资料进行审查和核实;
    3、符合离婚条件的,当事人进入离婚冷静期
    4、离婚冷静期过后,仍选择离婚的,婚姻登记员注销结婚证,发给离婚证。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