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两个人在我的朋友聚会上喝酒叫打架,直到一个人死亡,我有责任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7-13 00:34: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聚会喝酒发生了有人死亡的情况,要根据其他一起喝酒的人的情况进行判断是否需要负责任。如果发了强迫性劝酒、恶意劝酒、灌酒者和未能保证喝酒者安全这类的情况,那么一起喝酒的人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六条: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依照法律的规定由双方分担损失。
  • 法律分析:一起喝酒的人死了,一起喝酒的是不是要承担连带责任,要看是否存在过错。若存在过错,则需要负连带责任,不存在过错的话,就不需要承担责任。和人一起喝酒中,如果饮酒出事,有四种情况劝酒者需承担法律责任:
    1、强迫性劝酒;
    2、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
    3、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
    4、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法律分析】
    在一起喝酒责任划分应当根据当事人的,比如说如果存在极力劝酒,强制性的劝酒,或者是通过某些事要挟对方喝酒的,都是属于存在过错的情况。民法典关于共同喝酒致死实际上是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的。
    但是明确了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也就是因为劝酒等行为导致行为人死亡的,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六条 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依照法律的规定由双方分担损失。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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