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家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借了高利贷,利滚利累计近20万,利率为24%。这个利率合法吗?

金融借款贷款
2023-07-13 03:54: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高利贷是违法行为,我国法律打击这种行为。但是高利贷的本金以及没有超过法律规定利率部分的利息是受法律保护的。法律保护的合法有效的利率是年利率24%,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没有超过年利率的24%的,这部分利息在法律上完全合法有效;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此约定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了年利率的24%,但是未超过年利率的36%,借款人支付了此部分利息的,不得请求返还;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了年利率的36%,超过部分的利息无效,但是如果借款人已经支付了此部分利息,可以要求出借人返还。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法律分析:属于高利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中规定: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4倍。
    超过上述标准的,应界定为高利借贷行为。也就是说,高利贷的利率依个人交易而定,但是都超过了国家法定贷款利率的4倍,否则,不构成高利贷行为。 高利贷的利高、利滚利导致债务人往往借几百元钱就要还几万之多,违反了风序良俗和社会道德,甚至有人专门从事高利贷事业,严重侵犯他人权益。
    因此我国法律不保护高利贷,这一点从《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就有体现:“民间借货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
    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五条 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高利贷都是违法的,受法律保护的最高利率是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如果利率超过这个限度的属于高利贷,我国法律不予保护。《民法典》规定,凡是超过国家法律规定的利息范围的利息,法律都不会进行保护。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
    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
    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约定了借期内利率但是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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