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问题是:放学后在学校门口接孩子,车多了,推车过程中碰到了对方的脚,然后他报了警,警察让我带她去医院治疗,拍了电影,吃了药,关键是她以前软组织受伤,还没有恢复,让我的车碰了一下,现在还让我带他去输液。我应该去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7-13 05: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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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分析:根据双方过错承担相应责任,双方协商,协商不好,可以通过起诉处理。如果是因为自己的故意或疏忽导致孩子受伤,应当承担责任。如果已经尽了合理照顾义务,因孩子的故意行为导致其受伤,无需负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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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问题是:放学后在学校门口接孩子,车多了,推车过程中碰到了对方的脚,然后他报了警,警察让我带她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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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律师 1分钟前解答了损害赔偿问题
你好,问题是:放学后在学校门口接孩子,车多了,推车过程中碰到了对方的脚,然后他报了警,警察让我带她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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