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今年27岁,母亲刚刚和北京户口的人结婚,我能跟着落北京户口吗?

2023-07-13 05:36: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关于户口事宜建议户籍管理部门
  • 法律分析:
    一、可以落户。夫妻一方是北京户口,符合计划生育指标,其一个子女可以随父或母成为北京户口。
    二、子女随父进京入户——
    (一)受理条件:
    1、父亲为本市户口、母亲为外省市户口,不满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子女申请随父亲入户的,须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原则上只解决一名子女。
    2、子女已在母亲户口所在地登记常住户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 法律分析:能落户的,但是有条件,具体如下:外省市农业户口或无业人员夫妻投靠条件:
    1、申请人年满45周岁,且结婚满10年;
    2、申请人年满46周岁,不满55周岁,结婚应满5年;申请人年满55周岁以上,结婚应满2年;
    3、随迁子女系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且符合我市计划生育有关政策,随迁独生子女的年龄不能超过25周岁,且未婚、未就业(独生子女指原配夫妻婚后生育的子女);
    4、被投靠人系本市非农业户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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