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受伤,可以跨省进行伤害鉴定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7-13 05:48: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需结合实际情况而定
  • 【法律分析】:伤残鉴定一般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个人需要进行伤残鉴定的由司法部门(比如交警队、派出所、法院)根据医院提供的相关入院记录或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残疾鉴定。
    其中也分为几种不同的情况,如果是因工伤导致的伤残去当地社保部门的工伤鉴定中心;与保险有关的伤残去投保公司要求的鉴定部门;如果是涉及司法诉讼的伤残鉴定应当在地市级公安局做。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 法律分析:受到人身伤害需要做伤残鉴定的,应当去到专业的鉴定机构申请进行鉴定,也可以在法庭上提出要求鉴定,具体的鉴定结果由具体情况而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第二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