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贷款于2020年11月25日给人20万元,原定于2022年2月1日还清。此后对方一直不做正面解释,一拖再拖,后来又说5月30日还清,现在还没到帐,请问怎么办?如果诉讼需要什么证据

金融借款贷款
2023-07-13 07:04: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按照法律规定,可以起诉,但必须证明对方明确表示了到期不还钱,或者证明对方到期无力归还,如果证明不了,法院会驳回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 法律分析:可以起诉,但必须证明对方明确表示了到期不还钱,或者证明对方到期无力归还,如果证明不了,法院会驳回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 法律分析:可以报警。借款人到期未偿还贷款的,双方调解不达成协议的,贷款人可以通过诉讼方式主张自己的权利,也可以通过诉讼直接维权。在审理民间借贷案件过程中,法院主要审查借款人与贷款人之间是否有效,贷款人是否提供了相应的贷款金额。
    因此贷款人应保存贷款单、转账记录等文件。当贷款到期,借款人迟迟不能偿还时,贷款人应当及时向法院起诉,要求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四百一十二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但是抵押权人未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义务人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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