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做了一份家装贴砖的工作。我完成了工作。主房验工的时候发现小卧室不平。他要求全部赔钱,但我的老板和主房调解赔了8000元。我的工资超过6000元。之后,我问老板要不要结账。他说我一分钱都没给。律师合理吗?

讨薪
2023-07-13 07:11: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用人单位有正当理由拖欠工资的,在一定时间内可以适当给予延长时间,一旦超过一定时间可以几时采取措施维权。
  • 您好,建议双方协商解决
  • 法律分析:可以先和单位的人资部门沟通,无果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二条 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