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工厂工作期间,工厂宣布停产结业。我能在实习期间得到赔偿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7-13 07:24: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厂停工停产赔偿方式如下: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2、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根据法律规定,工厂停产停业员工赔偿标准是:
    1、失业经济赔偿按工人在倒闭工厂的工作的时间,工作干满12个月要赔偿一个月工资。
    2、工人工作半年以上但是不满12个月的,按照工作12个月计算;工作不满半年的,需要向工人支付半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3、工厂工人的工资高于当地的平均工资,那么要按照当地的平均工资的三倍来进行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一、工厂关停赔偿标准是什么
    1、工厂关停赔偿标准如下: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2)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
    2、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 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
    二、工厂停工的条件有什么
    1、停工放假的理由必须合理合法。企业不能无理由、或用不真实的理由来停工放假;
    2、停工放假不能具有针对性。企业停工放假一般都是范围性的,不可能只针对某一个员工;
    3、停工放假必须提前书面通知,并且应包含停工的事实理由,停工的截止日期,停工期间工资如何发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