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被车撞半月板和韧带损伤能否进行伤残鉴定?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7-13 08:16: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发生交通事故怎样定伤残
    1、交通事故进行伤残认定方式如下:
    (1)接受检验、鉴定、评估;
    (2)公安交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给当事人;
    (3)当事人提异议;
    (4)申请重新检验、鉴定、评估;
    (5)制作评定书;
    (6)作出鉴定结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
    机动车载物不得超过机动车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质量,装载长度、宽度不得超出车厢,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半挂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4米,载运集装箱的车辆不得超过
    4.2米;
    (2)其他载货的机动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
    2.5米;
    (3)摩托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
    1.5米,长度不得超出车身
    0.2米。两轮摩托车载物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
    0.15米;三轮摩托车载物宽度不得超过车身。
    载客汽车除车身外部的行李架和内置的行李箱外,不得载货。载客汽车行李架载货,从车顶起高度不得超过
    0.5米,从地面起高度不得超过4米。
    二、交通事故处理工作步骤是什么
    1、受理报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
    2、现场处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
    3、责任认定。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作用大小等,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作出认定;
    4、裁决处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对肇事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或拘留的处罚;
    5、损害赔偿调解。对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赔偿,按照有关规定和赔偿标准,根据事故责任划分相应的赔偿比例,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同意达成协议,由事故调解人员制作并发给损害赔偿调解书;
    6、向法院起诉。如双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调解无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终止调解,并发给调解终结书,由当事双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一、被车撞了需要做伤情鉴定吗
    1、被车撞了需要做伤情鉴定。因交通事故受伤,当事人认为自己的损伤已经造成残疾的,可在治疗终结后15日内,向公安机关申请作伤残鉴定。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材料是否完整、充分、真实,直接关系到司法鉴定机构是否会受理。申请应当向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以书面形式提出。
    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对精神疾病的鉴定,由具有精神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
    二、交通事故交警处理流程是什么
    1、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
    2、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3、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
    4、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 能评残,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故此伤残鉴定应待治疗终结,通常是出院后三个月,但若伤情已稳定可以提前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向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有固定物的(如骨折治疗中安装的钢钉)要取出固定物后,才能做伤残鉴定。
    如果在治疗终结前进行鉴定,此时尚未治疗终结,对治疗终结后,受害人是否会留下一定的伤害影响,是否能完好如初,尚无法判断,根据此时受害人的伤情做出的评价是不客观的,无法反映、体现治疗终结后的情况。伤残鉴定机构可以由律师事务所委托,也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也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委托,但在委托之前,一定要了解此鉴定机构是否具备相应的鉴定资质,否则其鉴定结论可能会因此而得不到法院的采纳。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四条 鉴定机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并出具书面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由鉴定人签名,鉴定意见还应当加盖机构印章。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一)委托人
    (二)委托日期和事项
    (三)提交的相关材料
    (四)检验、鉴定的时间
    (五)依据和结论性意见,通过分析得出结论性意见的,应当有分析证明过程。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应当附有鉴定机构、鉴定人的资质证明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