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李律师。我和一个朋友有几万块钱的债务。我曾经私下调解过诉讼。我还告诉她,我会在年底还他一部分,但是今天我的银行卡直接被扣成负数,直接是欠款金额。我需要做什么?

债务追讨
2023-07-13 08:20: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个人债务的追讨,需要的资料主要是要有证明债务的证据。 如果是因债务而向法院起诉的,则应该向法院提供以下的材料:
    1、诉状。
    2、原、被告双方的身份信息(如果有一方是公司的,则应该提供工商登记信息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1、欠钱不还是属于民事案件,不属于刑事案件,欠钱不给不归扫黑除恶管。
    2、债务应当清偿,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虽然欠钱不还不能通过报警解决,但是可以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3、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 法律分析:可以。对方如果欠钱不还,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法院判决其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履行偿还义务的话,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以依法冻结其银行卡账户内的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六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