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二手房产转让应注意哪些事项?

二手房
2023-07-13 09:08: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注意权利义务约定明确
  • 二手房转让有如下规定:
    1、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项目的,完成开发总投资的百分之五十以上,属于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3、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
    4、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收入中的土地收入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九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第四十条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


  • 转让二手房需要双方初步达成意向,到市房产交易中心评估二手房价值;签订买卖合同,买方向卖方支付全款或首付款;缴纳相关税费,到房产局办理产权交易过户手续;购房人领产权证,卖房人到房产局领款。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