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转是指土地使用权流转。土地使用权流转是指拥有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者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土地流转
合同可以通过如下方法解除:
1、可以由双方协商进行解决,如果当事人协商不成,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
2、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
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