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现在想问一下空置房物业费的标准

物业管理合同
2023-07-13 09:26: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空置房物业费收取标准。在实践中,一般收取全额物业费的百分之七十。
    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物业服务收费应当区分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具体定价形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法律依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六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区分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具体定价形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 收取空置房物业费的标准是:和一般物业费的缴纳情形一样。空置物业费是指房屋空置没人住的情况下需要交的物业费。如果是开发商的原因导致房屋无法入住就由开发商缴纳物业费。如果是业主自己无正当理由坚持不入住也需要缴纳物业费。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第四十二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 关于空置房的物业费收取标准:根据法律规定,业主是房屋产权的所有人,具有房产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关于空置房的物业费收取标准:根据法律规定,业主是房屋产权的所有人,具有房产的使用权和所有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二百三十四条 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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