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父母因儿媳辱骂打伤儿媳使其住院,儿子晚上回来却被儿媳一口咬定是儿子打伤自己,把儿子告到了派出所,这属于什么性质的案件,警察会如何处理

2019-05-29 18:14:5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根据《民法通则》第119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致人身体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误工、护理、交通、住宿、住院期间伙食补助、必要的营养等费用;损伤达到伤残等级的,还需要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
  • 如果员工之间打架,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医药费和赔偿;如果用人单位使用暴力强迫劳动者工作的,劳动者可以即时离职,要求经济补偿金和医药费,并可以求助公安机关协助处理。
    根据《劳动法》第九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公安机关对责任人员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罚款或者警告;构成犯罪的,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和拘禁劳动者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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