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用人单位经济裁员的具体法律条件是什么?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7-13 09:5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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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进行经济性裁员的法定条件有两个,只要满足其中一个条件即可以实行经济性裁员:
    1、因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濒临破产,被人民法院宣告进入法定整顿期间。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达到当地政府规定的严重困难企业标准,确需裁减人员的,可以裁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 法律分析:经济性裁员需满足以下条件: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用人单位需要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裁减人员方案需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 法律分析:经济性裁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实质性条件:
    1.依照规定进行重整。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二、程序性条件:
    1.必须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
    2.必须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
    3.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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