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租房子住了半个月,后来因为付不起房租,我就走了,房东告诉我要付两个月,我要付吗?

房屋租赁
2023-07-13 10:33: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以协商或诉讼解决
  • 你搬离时有没有让房东同意?合同呢怎么约定的?合同之外有没有能证明的材料等
  • 对于租房户不给房屋租赁费的行为可以先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是恶意欠租,则可按照合同约定,行使收回房屋的权利;房屋承租人发生拖欠租金三个月,须履行催告的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