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异地,身份证丢了,补办了,没有户口簿什么的,可以吗?

2023-07-13 10:51: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身份证丢了可以异地补办的.根据我国现行最新政策,如果在异地身份证遗失等,可在异地进行补办。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申请补领的交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 法律分析:身份证丢失可以在异地补办。公民申请补办居民身份证,需携带本人居民户口簿、原居民身份证和居住证或学生证、学籍证明等有效证件,到当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一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公安机关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提交并完成相关手续后,待公安机关通知本人领取身份证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九条 凡申报换领、补领新证的,需重新填写《常住人口登记表》,交近期标准相片两张。申报换领新证的,户口登记机关发给新证的同时收回旧证。
    申报补领新证的,原证作废。
  • 法律分析:身份证丢失在异地能补办。身份证异地补办的材料:居民户口簿或者居住证,到当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一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公安部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
    3、提高异地受理工作效率。公民本人到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由公安机关查询全国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系统和全国捡拾居民身份证信息库核实。对符合规定的,公安机关应当当场受理;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群众所需补齐的材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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