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先生,你好,有人在这里买货,然后一直不给钱,说没钱,怎么办?

债务追讨
2023-07-13 10:58: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因买卖产生纠纷而被起诉的,千万不能着急,联系好对方,双方进行协商,双方要遵循平等互利和协商一致的原则,明确双方的责任,再解决纠纷,不要采取消极拖延等办法,逃避问题。也不能扣发货物,或者是拒付货款,这些都不能解决问题,只会让问题更加严重。
    如果与对方协商后,仍然没有解决纠纷,还可以选择仲裁解决。最后如果还没解决问题的话,就正常的走法律的程序。

    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4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买卖合同作为一种典型合同,如果发生纠纷,理应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该条规定确定管辖,即被告住所地与合同履行地法院均可取得案件的管辖权。
  • 在买卖关系中,对方在收到货物后拒不付款的,警方一般是不能立案追诉的;对于该类民事案件,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刑事诉讼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 有人买了东西不给钱有几种原因:一是忘了给钱,我就做过这样的事儿,买了好多核桃,袋子烂了,等商家再把袋子给我,捡起核桃的时候,我却忘了给钱,提着核桃就走,商家喊:“你还没有给钱呢”我恍然大悟,不好意思的说:“哎呀,我忘了,实在对不起”然后掏钱走人。另一种人是无赖,就想不掏钱拿走东西,这种人你可以向他要钱,你只要大声的喊叫向他要钱,他也会给你的,或者是没钱,把东西给你放回原位再走,那么多双眼睛看着,他的脸皮也没有那么厚。
    还有那些老人们,他们也不会做买东西不给钱的事儿,大部分也像我一样,“忘了”,这时你只要提醒老人家,他们就会给你钱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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