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未成年人。我受伤住院了。对方应该承担医疗费用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7-13 11:01: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医疗行为导致的轻微人身损害,医院一般会赔偿受害人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需要的,这种未成年人造成的交通事故,应该由未成年人的家长负责赔偿,直至对方治疗完毕,误工费和营养赔偿到位才可以的。
  • 法律分析:在没有住院的情况下,也可以要求赔偿护理费的。所谓护理费,是指因受伤人自己因伤而无法独立生活,需要他人进行照顾而产生的费用,不管受伤人有无住院,如果确实是需要有人护理的,就可以要求赔偿护理费。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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