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单位辞职后交的公积金可以提取,一般一个月后可以提取。
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如下:
1、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6个月以上或住房公积金停缴24个月以上,且账户已封存可以申请离职提取。
2、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该职工个人账户。
3、离职提取可以在柜台办理,也可以通过个人版网厅、手机APP和微信等网上渠道办理。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职、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
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
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
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