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别人欠的钱被公安局刑事拘留了。我该怎么办?

刑事拘留
2023-07-13 13:34: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别人欠钱可以报警,但是公安机关或派出所并不会处理,因为欠钱属于民事案件,公安机关管辖的是刑事案件。法律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
    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 欠钱被拘留后应这样处理:行为人被拘留后,会被公安机关送往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另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 欠钱报警警察不会抓人。
    欠钱不还属于民事纠纷,不属于公安机关的管辖范围,报警的话警察只会调解处理。
    如果遇到欠钱不还的,正确的做法有以下几种:
    1.协商方式:如果债务人欠钱不还的,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可以协商分期还款等。
    2.诉讼方式: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债权人索要无果,可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起诉状和借条等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判决对方还钱,对方在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内仍不还钱的,债权人可以在法院判决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向做出判决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支付令:债权人也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来索要欠款。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
    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
    支付令失效的,转入诉讼程序,但申请支付令的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提起诉讼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