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亲生父亲死后我和我的第二个继母分遗产,由司法所调解遗产分配现在她欠我5000元遗产费(遗产费是物品折价和除去她说的所谓的欠别人的钱)可是到该给我5000元的遗产费的时候她又不承认了!我现在想知道司法所调解有没有法律效应!是否还得上法院调解,还是起诉!还是可以直接强制执行?

2019-05-29 19:15: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强制执行案件在执行期限内,如果案件执行不了,法院会下发裁定中止执行通知。应当事人申请,法院下发债权凭证,当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时,再恢复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的第一条规定:  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个月内执结。
      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  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 劳动仲裁的强制执行问题:
    1、可以委托律师的,收费可以协商,大概在10%左右吧。
    2、自己去申请强制执行,也是很方便的不麻烦的,写一份申请书,复印身份证和裁决书。
    3、执行的过程所需要的时间是比较长的,可能3个月以上吧。但也不会经常找你的。
  • 法院调解的特点;
    1、在人民法院审判员或合议庭主持下进行;当事人之间属于和解,是广义的调解,调解委员会或其它组织的调解,属于非诉讼调解,不属于法院调解。
    2、当事自愿是基本原则,自愿体现在完全自愿,一方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法院不能强制调解,调解内容的意思表示要真实。
    3、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事实一定要清楚而且事非分明,也就是说要依法调解。
    4、法定调解,婚姻案件属于法定调解,包括调解和好,同时也包括调解离婚二个内容。
    5、法院调解与判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调解的生效,以调解书送达双方当事人签收为生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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