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驾照扣12分一年多没去考试。被吊销了吗?

行政处罚
2023-07-13 14:04: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扣12分吊销驾照后15天内能重考。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除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制度,记分周期为12个月。
    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该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接受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什么才算是无证驾驶
    1、没有驾驶证的驾驶车辆的,被视为无证驾驶;
    2、没有考试,不符合驾驶条件,非法取得驾驶证的,被视为无证驾驶;
    3、驾驶证被注销、吊销、暂扣的,被视为无证驾驶;
    4、驾驶车辆超过准驾车型的,被视为无证驾驶;
    5、持境外机动车、军队、武装警察部队驾驶证驾驶民用机动车的,被视为无证驾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期限从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计算;处罚决定生效前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扣留一日折抵暂扣期限一日。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后重新申请领取机动车驾驶证的期限,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管理规定办理。
  • 驾照被扣12分在有效期内不去处理不会被吊销,只是公告停止使用。 过了有效期二年之后会注销,不是吊销。 驾驶证被扣12分,公安交管部门将扣留驾驶证。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交管部门参加科目一的学习和考试。
    自公安交管部门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未参加学习的,公安交管部门将公告其驾驶证停止使用。驾驶证被公告停止使用后,驾驶人可凭驾驶证到所属交警大队咨询或办理消除违法行为,经参加公安交管部门通知的学习并接受考试合格,可恢复驾驶状态。
    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
    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
    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 驾照被扣完12分后,一般需按规定重新参加学习、接受考试,并再考试合格后才能拿回驾照,且以前的扣分记录也会被清零,若考试不合格就需要继续学习和考试,驾驶人如果拒绝参加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2次以上达到12分的,除按照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参加学习、接受考试外,还应当接受驾驶技能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接受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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