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身份证丢失了,但还没有过期

2023-07-13 14:06: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身份证丢失不需要登报声明。身份证办理期限:
    1、长期身份证办理期限为两个月,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交通便利的一个月左右就可以领取,如果未到领取时间想急用身份证时可以电话询问办理派出所或通过公安机关网站查询进度,确定办好后再去领取;
    2、临时身份证办理期限为3日内,但目前一般当天可以领取;
    3、加急身份证办理时间为7至15日。
    身份证需要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准备变更材料、本人户口簿、原身份证等;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变更申请;公安机关审查材料;符合要求的,应当在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
    领取补办的新身份证需要本人户口本、旧居民身份证等证件。并且需当事人前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办理,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由公安机关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 法律分析:
    1、身份证还有一个两天过期,应当换领新证。
    2、在前往办证时,应携带居民户口薄、两张本人彩色相片(也可以在现场采集相片)和原申领的第一代居民身份证。
    3、在办理手续时,要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和进行身份证指纹收集,协助工作人员准确核身份证登记项目,并交纳证件工本费。
    4、流动人口录指纹要回户口所在地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 法律分析:在办理新身份证以后,旧身份证过期了,如果急需使用身份证,可以凭身份证回执先办理一张临时身份证,提供两张照片,交纳十元工本费,一般当天就能领取,最长不超过三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