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村拆了几户,宅基地一直闲着,我有宅权证像这样的情况宅基地使用权还属于我自己吗?

土地纠纷
2023-07-13 14:16: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属于自己,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偿还宅基地法律依据:《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第七条 农村村民建造住宅(包括新建、扩建、移建、拆建)应当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报批手续及交通、林地、水利等用地的,还应分别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或同意。
        第八条 农村村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转让、出租。实施村镇规划进行旧村、旧城改造需要调整宅基地的,原宅基地使用人应当服从。
  •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关于户主户口迁出后宅基地的使用权需要根据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有如下规定:第八条农村村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转让、出租。实施村镇规划进行旧村、旧城改造需要调整宅基地的,原宅基地使用人应当服从。第十条建房农户人口计算:
    (一)建房人口计算以本户农村常住户口为准。已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可增加一人计算建房人口;
    (二)现役军人(不含军官)、在校大中专学生、服刑人员可计算建房人口。城镇居民的配偶是农村户口,又没有享受房改政策的,经其所在单位核实并出具证明,可在其配偶申请建房时计入建房人口;
    (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未依法接受处理的,不计算建房人口。
  • 法律分析:宅基地使用权人依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因为房子本身是合建筑,只是由于历史遗留问题而没有取得宅基地证。
    如果被拆迁人长期在此居住,是可以得到合理补偿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