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驾驶证暂扣期间发生事故,交强险该不该理陪?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7-13 14:38: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驾驶证暂扣交强险理赔。驾驶证被暂扣期间是不能驾驶机动车的,如果驾驶机动车就属于无证驾驶,交强险不予赔付,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解除车辆暂扣状态方法是什么
    1、到扣留地的车管所把罚款交清,接受其他相关的处罚就可以领取驾驶证的;
    2、不要开车,积极配合交警处理自身的驾照问题,争取早日拿回驾驶证;
    3、吊销两年已经可以重考直接向驾校申请即可,除非是没有交罚款,否则不需要办理其他手续;
    4、满足时间,在这期问不能开车,扣留到期会自动解除,到时候证领回来,车也暂时不能开,要过记分周期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八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八条
    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
    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 法律分析:在机动车驾驶证暂扣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的话交强险也是需要履行理赔义务的,无证驾驶一般要对交通事故负主要的责任,所以交强险的最高赔偿限额还是
    12.2万元人民币,除非是驾驶员还没有取得驾驶证,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交强险是不予赔偿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 法律分析:驾驶证被暂扣期间是不能驾驶机动车的,如果驾驶机动车就属于无证驾驶,交强险不予赔付。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 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
    (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