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破产重组法律程序的详细内容是什么

企业法律顾问
2023-07-13 15:04: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破产重组的程序如下:
    1、债权人和债务人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
    2、法院对重组申请进行审查;
    3、法院指定管理人;
    4、法院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并公告通知未知的债权人;
    5、编制债权表并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
    6、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7、债务人管理财产和经营事物;
    8、管理人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经营事物。
    《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
  • 破产程序可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1、破产财产的移交、清理和估价;
    2、清算人决定解除破产公司未履行的合同的,另一方因合同解除而发生的损害赔偿纠纷由法院解决,裁定确定的赔偿金额应当纳入破产债权;
    3、破产财产的处理;
    4、破产财产的分配和领取;
    5、清偿顺序;
    6、终止破产顺序;
    7、破产财产终止后的财产请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二十一条
    管理人应当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十日内,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 破产和解程序有以下的生效要件:
    1、债务人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
    2、债务人申请和解,应当提出和解协议草案;
    3、持有表决权的出席会议的债权人过半数,而且其债权额必须得到持有总债权额的四分之三以上的债权人的同意;
    4、人民法院同意和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予以解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