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签了三天合同做了两个月不想做,是违约吗?

合同违约纠纷
2023-07-13 16:01: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未按规定时间签合同属于违约。如果双方同意解除合同就不需要继续履行合同。如果不能达成一致,应当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赔偿对方损失。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签了合同第二天不干了的行为算违约。签订合同后不想在该单位工作了,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不能直接不干了,试用期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正式员工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
    但是单位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者有其他法定情形的,不算违约。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签了合同第二天不干了算违约,签订合同后不想在该单位工作了,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不能直接不干了,试用期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正式员工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但是单位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者有其他法定情形的,签了合同第二天不干了不算违约。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