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和父母谈不拢一直以断绝关系为威胁,不让我结婚户口本也不给我这样怎样才能结婚

2023-07-13 16:08: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 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手续:
    (1)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2)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 存在事实婚姻想结婚,可以办理结婚登记。持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结婚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律规定,予以登记,颁发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