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婚前父母给儿子买房需要根据不同的出资情况进行分析;
1、婚前男方父母全款买房,房子登记在男方一人名下
婚前一方父母全额出资,并登记在出资方子女的名下,该房屋视为父母对子女的赠与,因此属于该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2、婚前买房,男方父母给了首付后,男女双方共同还贷款
实践中房子会被认定为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如果女方对房租进行了装修,女方只能获得两人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以及房屋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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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
(一)》第 29 条:当事人
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