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有一个朋友以前吸冰毒去强制戒毒所两年后,出来一年又复吸,精神问题严重,现在到当地派出所自首,派出所回复因有精神病不能强制戒毒要家属直接带走。这种说法符合法律吗?如果出去又接着吸,精神问题越来越严重,引起社会危害,那问题不是更严重吗?盼复

2019-05-29 19:40:0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强制戒毒的条件:  
    (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
    (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
    (四)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经公安机关同意,可以进入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
  • 您好,刑法规定贩卖冰毒50克以上的,处15年有期徒刑、无期或死刑,10克以上不满50克的,判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不满10克的,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此外,还需要看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是否累犯,是否有自首立功的情节的。
    具体刑罚要根据证据和犯罪情节来论处。 对于上述刑事案件,首先需要确定案件现在所处的阶段是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还是审判阶段,根据犯罪嫌疑人的情节,争取和相关阶段的司法人员沟通交涉,以最大程度的争取合法权益。
    同时尽早去司法机关调取案卷,了解案情细节和证据,制定最合适的辩护策略,尽量避免被动的等待法院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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