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机动车登记证找不到了,要怎么补办?

2023-07-13 19:32: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机动车登记证书丢失的,需要到车辆登记地的车管所进行补办。机动车所有人为个人的,补办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暂住人口还需居住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的,需要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代理人需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书,并在委托书上加盖单位公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丢失或者损毁,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补发的,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和申请材料。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与机动车登记档案核实后,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补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丢失或者损毁,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补发的,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和申请材料。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与机动车登记档案核实后,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补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丢失或者损毁,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补发的,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和申请材料。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与机动车登记档案核实后,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补发。
  • 可以补办的。办证人需要携带《机动车牌证申请表》、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属于遗失一部份的,还应提供剩余的全部部份机动车行驶证等材料,前往车管所、交警分局、区(市)县交警大队申请办理;如果在“交通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实名注册的,可以先上办理。
    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
    补发、换发号牌期间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 机动车登记证书丢失补办的方法如下:
    1、车主携带所需资料,开车到车辆注册地车管所办理。材料包括:机动车车主的身份证的原件以及复印件、当场办理的机动车查验记录表、机动车车牌证的申请表。
    2、车辆通过专门的查验通道,开始查验车辆;
    3、车管所工作人员对车辆进行查验,查验完成后,车主到查验服务处确认信息;
    4、车主到业务大厅导办服务台装订手续,排队等待办理;
    5、装订手续后,在等候区等待叫号办理业务,然后到对应窗口进行办理;
    6、携带受理凭证到收费窗口交费;
    7、车主到取证窗口打印机动车登记证书。
    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身份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损毁的登记证书、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登记证书、行驶证。
    补领、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的,原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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