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原公司拖欠工资,我和几个同事去劳动仲裁,现在准备开庭,我不能在场,可以委托仲裁同事帮忙处理吗?

讨薪
2023-07-13 19:56: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争议仲裁前置规定如下:
    1、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
    2、当事人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持下仅就劳动报酬争议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不履行调解协议确定的给付义务,劳动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
    法律依据: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条,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可以仲裁,不服再向法院诉讼。
    1.针对劳动纠纷案件,经劳动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2.经仲裁后都服从,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执行的,劳动者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属于劳务欠款类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 仲裁庭不予支持。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经过劳动争议仲裁,用人单位已经改正,违法事实已经不复存在,员工再以此解除劳动合同,主张经济补偿金,于法无据。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是员工的权利,但基于没有法律事实,以及一事不二理的法律原则,仲裁庭会不予支持。
    相反,员工再以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依据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解除劳动合同,因为没有法律事实,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主张赔偿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