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家人2月份出车祸,对方全责,在医院治疗半个多月,做过微创手术,现在需要做什么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7-13 21:0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发生车祸后,医疗机构在诊治伤者过程中超过疾病实际需求的诊断和治疗行为,包括过度检查、过度治疗。其基本特征包括:
    (1)使用的诊疗手段超出了疾病诊疗的根本需求,不符合疾病规律和特点;
    (2)采用非金标准的诊疗手段;
    (3)对疾病基本诊疗需求无关的过度消费;
    (4)费用超过了当时个人、社会经济承受能力和社会发展水平。
    可通过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就此次交通事故的合理住院时间及相关费用进行鉴定,判定是否存在过度医疗。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九条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对精神疾病的鉴定,由具有精神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
  • 交通事故发生后,一般会将伤者送至医院进行治疗;根据每家医院的习惯不同,一些医院在急诊或者门诊过程中是需要伤者将基本信息填写至病历本后再进行医疗的,另外一些会选择直接使用电子病历或者将伤者病历打印在纸上提供给伤者。所以,交通事故发生后的就医过程中,不一定会有病历本。如果需要调取入院后的相关病历,可凭伤者本人身份证向院方调取。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九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调解申请后,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日期开始调解:
    (一)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
    (二)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
    (三)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
    (四)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调解申请时已超过前款规定的时间,调解自受理调解申请之日起开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调解开始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

  • 一、家属提出医疗事故争议;
    二、家属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三、接到医疗事故鉴定书后,根据鉴定结果,双方可以可自行协商赔偿,也可以申请卫生局调解、或者申请由法院判赔;
    四、任何纠纷解决后,各医疗单位必须在7日内将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上报市卫生局。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四条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发生下列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医疗机构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一)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
    (二)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
    (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