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卢律师!请问婚前婚后的公积金金额,一起取出,共同支付房款,这笔钱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离婚财产分割
2023-07-13 21:36: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前公积金婚后原则上不会是共同财产,但另有约定的除外。因为法律明确规定,一方婚前所得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男女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公积金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二十五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 婚前公积金婚后不会是共同财产,因为一方婚前所得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男女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公积金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二十五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 有夫妻书面约定从书面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按婚姻法解释婚姻法第十七十八条区分
    没有明确的夫妻书面约定的话,符合婚姻法解释明文规定,按婚姻法解释处理
    婚姻法解释三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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