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和妻子已经分居10多年了,我没有她的联系方式。我只知道她在深圳,但我不知道具体情况。现在我想和她一起办理离婚手续。我该怎么办?

起诉离婚
2023-07-14 00:21: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办理离婚的手续和流程如下:
    1、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2、申请时应持双方的结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证件和证明,以及离婚协议书。
    3、婚姻登记机关应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
    4、发给离婚证。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 办理离婚手续如下:
    1、协议离婚需要携带双方有效户口簿或有效户籍证明、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到民政局申请离婚;
    2、起诉离婚需要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携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起诉状及副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当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办理离婚手续的方式是: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内地居民和港澳台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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