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想咨询一下,我转给别人的,他现在不承认我能要回来吗?

债务追讨
2023-07-14 02:16: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建议积极协商确定
  • 赠与他人财产能要回。但只有以下情形能要回:
    1、权利转移之前,能随时要回,经公证的除外;
    2、权利转移之后,受赠人有严重侵害赠与人及近亲属权益、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行为的;
    3、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第六百六十三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六百六十四条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 给第三者的钱如果是赠与,则在财产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在权利转移之后就不能要回来了,如果是借出去的钱,如果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则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