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父亲想把房子给孙子,女儿不能赡养父亲吗?

赡养
2023-07-14 03:07: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被赡养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请求子女履行赡养义务。或者双方可以签署遗赠抚养协议,如果孙子不尽赡养义务,老人可以将房产收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法律分析:民法典中父母不抚养子女,老了也需要赡养。但子女遇有下列情形的,子女可免除赡养义务:
    (1)未婚或离异的成年子女无经济收入、丧失劳动力或不能独立生活的;
    (2)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无经济收入,其家庭的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的;
    (3)父母对子女有严重犯罪行为。比如父母犯有杀害子女、虐待子女严重的、遗弃子女的、或强奸女儿等行为的,丧失要求被害子女赡养的权利,对子女来说就是可以免除赡养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父亲没管过女儿,女儿也需用赡养父亲。具体如下:
    1、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2、儿子和女儿都有义务赡养父母。
    什么情况下需要赡养
    以下几种情况需要履行赡养义务:
    1、首先赡养义务一般存在于父母子女、爷爷奶奶孙子女祖父母外孙子女之间;
    2、父母缺乏劳动能力的;
    3、父母生活困难的;
    4、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第一千零七十五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