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7-14 08:51: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终止劳动合同不一定提前一个月通知。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并且单位不用提前通知: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提前通知的规定:劳动者可通过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非过失性辞退,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劳动合同期满终止,任何一方想要续签,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法律分析:提前终止劳动关系,应通过双方协商,协商一致即可解除劳动关系.提前30天书面形式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只是终止劳动关系的一种方式.若合同有约定,违约方需承担解除劳动关系的责任.未约定则不需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十五条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
    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