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普通股权与优先股权有什么不同?

股权转让
2023-07-14 09:18: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那要看您是具体什么情况,一般市场行为,股权转让不了,您只能按照股权继续享有相应的公司权益。
    如果是大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侵犯了小股东的利益,您有损失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起诉
    您需要进一步提供信息给我,我才能帮您解答
  • 普通股和优先股最大的区别在于股东权利、股东收益、退股规则这三个方面。
    1、权利不同:普通股股东能够参与公司经营的表决权、参与股息红利的分配权、优先认购新股的权利以及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权利,而优先股股东一般不享有公司经营参与权,没有表决权,也没法过问公司的经营管理,但对公司资产、利润分配等享有优先权。
    2、收益不同:普通股的股利收益没有上下限,视公司经营状况好坏、利润大小而定,公司税后利润在按一定的比例提取了公积金并支付优先股股息后,再按股份比例分配给普通股股东,但如果公司亏损,则得不到股息,优先股股息率事先固定,所以优先股的股息一般不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而增减,而且一般也不能参与公司的分红,但优先股可以先于普通股获得股息。
    3、退股不同:优先股不能退股,但可以通过赎回条款回售给公司,而普通股不仅不能退股,还必须在二级市场上变现退出。
  • 优先股,简言之就是享有优先权的股票,在公司盈利和剩余财产分配权利方面,优先于普通股,其风险较小。优先股股东在收益分配上享受优先权,在公司解散清算时,也拥有优先获赔权,但同时他们也有一定的限制,如一般没有表决权,而且股息率在发行时就约定了,是固定的,无论公司的盈利水平如何变化,该股息率不变。
    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