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的孩子19岁了,在学校和其他孩子打架,对方先动手,他还了手,中间和他宿舍的同学也参加了打架,现在结果是对方耳膜穿孔,我们的孩子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7-14 10:1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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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打架受伤责任划分的规定:需要根据双方的过错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一般来说,先动手的一方过错责任较大,由先动手的一方的监护人对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但是监护人能够证明自己对孩子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
侵权责任。
学校能证明自己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可以依法不承担责任。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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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打架受伤责任划分,一般是根据各自过错划分责任,如果无法判定各自过错,受伤孩子存在一定过错的,误伤孩子监护人在应承担责任范围内对该受伤孩子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
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
民事法律行为。
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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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小孩在学校打架的,学校负主要责任,家长承担
连带责任。而学校如实履行监护义务,孩子打架受伤的,家长就是责任承担方。未成年人在学校打架的,由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学校是否承担责任要看它有没尽到监护管理的职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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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