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购房合同补充条款说明面积差小于0.6%,双方互不补偿。但合同正文约定小于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房价款。面积差小于0.6%时以哪个为准呢?

2019-05-29 21:27: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拆迁补偿中:区位补偿价就是拆迁地段每平米的拆迁补偿价格。
    不同区位的土地,由于地理位置的不同,土地的质量存在重大差别,其级差收益是不同的,因此拆迁的区位补偿价也不同。
    重置价是拆迁安置时重新购买安置房的价格(每平米)。
    重置价可以按照合同价计算,也可以按照市场价计算,具体要看签订拆迁合同时双方的约定。
  • 购房合同审查要注意哪些事项
    一、“五证”即房地产开发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该工程开发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
    二、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
    许多开发商在签订正式的预售合同前会要求购房者签订一份《房屋定购协议书》,交一笔订金。
    这种行为并非购房的必经程序,往往会使购房者陷入订金纠纷。
    三、查验有关证明文件
    买期房必须要查看开发商是否有预售许可证,并要确认自己所购之房在预售范围内,买现房则要查看开发商是否具有该房屋的大产证和《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
    四、买期房要注意建筑面积的约定
    在填写暂测面积时除了要填上总建筑面积外,还要填上套内面积和公用分摊面积。
    五、买期房要约定资讯条件和时限
    所谓交房有两层含义:一层是房屋使用权即实物交付;另一层是房屋所有权转移即产权过户。
    六、签约时要注意房屋质量问题
    购房者在签约时,应认真推敲《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两书的内容,并将质保书作为合同的附件。
  •   夫妻俩离婚时候,可以本着照顾女方和未成年子女权益出发,自行协议分割分配共有财产。
      该住房没有取得房产证,可以等以后去的住房产权证明之后,若无法达成分割协议,可以再另外起诉分割住房。
      《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第二十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第二十一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