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未就业应届毕业生的档案应转到哪里寄存

2023-07-14 10:41: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学生毕业后,学校会将未就业毕业生档案寄送到生源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师范专业一般寄给教育局,非师范专业一般寄给人事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二条:从事档案收集、整理、保护、利用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从事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军事、外事、科技等方面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 1.高校毕业未就业的毕业生,毕业生档案可由学校直接寄回原户籍所在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切勿将档案保存在个人手中,应由学校将档案移交到户籍地的人才市场,及时办理人事代理和档案托管相关证明手续。
    2.高校毕业后已与民营企业签了就业协议,民营企业无档案管理权单位保存(如:私营民营企业、乡镇企业、中外合资、独资企业是无权管理个人档案)毕业生档案一般由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管理。携带就业协议、身份证到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或户籍地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管理中心审核盖章。将盖章后的就业协议书交回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办理派遣手续。再由学校将毕业生学籍档案转至相关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管理。
    3.高校毕业后在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其档案可由学校转到单位,由单位直接接收、管理档案。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档案的管理和收集、整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国家机构、社会组织以及个人从事政治、军事、经济、科学、技术、文化、宗教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象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 【法律分析】:
    (1)首先可以选择将个人档案存放到毕业院校,在毕业的时候与学校签订档案保存协议,可以将个人档案保存在学校两年的市场,一旦超过这个时长答案,便会转到人才交流中心进行保管。

    (2)或者携带学校派发的报到证直接去人才交流中心进行存放。

    (3)把档案转至生源地,由所在地级市的人事局接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维护普通高等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依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以下称高等学校或学校)对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研究生和本科、专科(高职)学生的管理。
    【第十一条 学生应当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各种教育教学环节(以下统称课程)的考核,考核成绩记入成绩册,并归入本人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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