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欠高利贷。借3000元只给了2700元,然后还要还3400元

债务追讨
2023-07-14 12:04: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欠债不还还反告放高利贷
    1、欠债不还还反告放高利贷的处理方法,需视情况而定:
    (1)如果存在超过规定利率部分无效,但是在利率之内的需要偿还;
    (2)如果不存在高利贷,对方需要全额赔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二、别人欠钱不还怎么起诉
    别人欠钱不还的起诉流程如下:
    1、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符合受理条件的法院进行受理立案;
    3、法院向被告送达起诉状,被告进行答辩;
    4、安排开庭时间;
    5、进行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6、举证质证;
    7、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8、判决。

  • 1、对于借款纠纷,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2、对于借款的利息计算,是根据你约定偿还的金额及实际借取的金额来进行计算的,出借人起诉偿还借款,借款人抗辩利息超过百分之三十六,属于高利贷的,可以对实际收到借款金额进行举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 借款被高利贷了,借款人只偿还本金及法律规定范围内利息即可。认定为高利贷的部分,债务人对属于高利贷的部分可以不还,债权人因此提起的还款请求也不受法律保护。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法律依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