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对象婚前买的房子,他现在提取公积金,我能提取我的吗,房子是他的名字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7-14 12:18: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婚前购买的房产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婚后一方改为对方名字的,视为对对方赠与,没有其它约定的话房产转化成夫妻共同财产
    2、婚后夫妻双方获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无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除非双方有其它协议约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这要看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房产证上是丈夫的名字,妻子也可以提取公积金,如果房子是丈夫婚前个人财产,妻子就不能提取。
  • 法律分析:可以提取公积金。房产证上写的是丈夫的名字,妻子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因为婚后房产是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如果双方都建立有住房公积金帐户,则应由主购房人,也就是在购房合同上签名的买房人先办理提取手续,然后配偶方才可相继办理。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