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的车停在社区,被高空抛物和天窗砸碎了。物业有责任吗?

业主维权
2023-07-14 13:20: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车在小区被砸物业是有责任的,具体情况如下:
    1、如果机动车的车主和物业公司签订停车管理服务合同,因物业公司未按合同履行义务而造成车辆损坏或被盗,物业公司应当承担合同约定的民事责任
    2、如果找到损坏当事人,则由损坏当事人进行赔偿;
    3、如果机动车有划痕险,在没有找到损坏当事人的情况下,由保险公司赔偿;
    4、车主与物业公司没有签定停车服务管理合同,车辆损坏由车主负责。
    关于小区停车位的规定有哪些
    1、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2、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3、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管理规约应当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管理规约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管理规约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 高空抛物车被砸如果物业公司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一般有责任。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
    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 高空抛物砸到车辆的,如果物业公司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一般有责任。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高空坠物等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
    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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